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究竟该按照怎样的规则来划分呢?
我跟配偶打算离婚了,现在卡在了财产分割这一块。不清楚哪些财产算共同财产,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分才合理合法。想了解下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详细规则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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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规则,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这种方式体现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能够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来分配财产。例如,双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协商确定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一定的原则。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到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的共同贡献。 同时,法院还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比如,在一方对抚养子女付出较多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这一方一些财产,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法院也会在财产分割时给予一定的照顾;而对于无过错方,比如在婚姻中另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这是对无过错方的一种保护和补偿。 另外,在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时,还需要明确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有些财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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