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如何划分?


医疗事故赔偿的划分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依据的过程。首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要确定赔偿的划分,第一步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鉴定结果会对医疗事故的等级以及医方的责任程度作出认定。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而责任程度一般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 在赔偿划分上,完全责任意味着医疗机构要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一般承担60% - 90%的赔偿责任;次要责任承担20% - 40%的赔偿责任;轻微责任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方法来计算。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