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怎样划分责任?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相关的事,现在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我不知道这个鉴定是怎么划分责任的。是根据医生的操作失误程度,还是医院的管理问题来划分呢?我想弄清楚这个鉴定划分责任的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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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中责任划分是有明确规则和依据的。首先要明白医疗事故的概念,简单来说,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四种。第一种是完全责任,这意味着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打个比方,如果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完全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用错了关键药物,导致患者出现严重不良后果,这种情况下医生的医疗过失行为就承担完全责任。 第二种是主要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比如在治疗过程中,医生诊断出现偏差,但患者自身身体状况也对病情发展有一定影响,不过主要还是医生的诊断问题导致了不良后果,这时医生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种是次要责任,也就是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例如患者本身病情复杂且发展迅速,医生虽然有一定的失误,但并不是导致最终不良后果的主要原因,医生就承担次要责任。 第四种是轻微责任,即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比如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医生仅有一个小的操作不规范,但对患者的损害影响非常小,医生就承担轻微责任。 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专家鉴定组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来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这样的责任划分有助于明确医患双方的责任,为后续的赔偿等问题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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