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养老保险金应如何分割,分割原则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养老保险金的分割是一个常见且复杂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分割方式及分割原则。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养老保险金的概念。养老保险金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通俗来讲,就是我们在工作时每月缴纳一定的费用,等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一定金额的钱来保障生活。 关于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分割,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如果夫妻双方都已经实际拿到了养老保险金,那么这部分养老保险金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一般会倾向于保护子女、女方以及没有过错的一方。 然而,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还未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那么此时的养老保险金账户中的金额不能直接进行分割。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条规定,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简单来说,就是虽然不能分割整个养老保险金账户,但可以分割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缴纳的那部分钱及其产生的利息。 在分割养老保险金时,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平原则,要公平地对待夫妻双方,合理分割养老保险金。不能因为一方收入高或者其他原因,就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考虑到子女的成长和女方在家庭中的付出,在分割时会适当向子女和女方倾斜。三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如果分割养老保险金会对一方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法院在判决时也会予以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