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亡故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丈夫突然离世了,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还有他的个人财产,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分割办法,以及我在财产分割中能得到哪些,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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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丈夫亡故后财产分割首先要区分财产性质。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就是说,先把夫妻共同财产一分为二,其中一半归在世的配偶,另一半才是丈夫的遗产。比如夫妻共同有一套价值200万的房子,那就先拿出100万归妻子,剩下100万进入遗产分割程序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这些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各类福利政策性收入补贴;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财产(特殊情况除外)。 确定完遗产范围后,接着看遗产分配。如果丈夫留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来分割遗产。要是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而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法定继承: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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