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财产和债务该如何分割呢?
我打算起诉离婚,但是不清楚在这个过程中财产和债务会怎么分。我们有一些共同的房产、存款,还有一些共同债务。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些财产和债务的分割是怎样规定的,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则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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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起诉离婚时,财产和债务的分割是重要的环节。下面来为您详细讲解。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财产的分割,那么就按照协商好的方案来。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比如,会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优先保障子女的权益;对于女方,在一些情况下会给予适当照顾;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的房子、车子,或者一方为了家庭生意所借的款项等。在处理共同债务时,同样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双方分担的比例。 此外,还有夫妻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的情况。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而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总之,起诉离婚时财产和债务的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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