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伴侣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打算分开。在共同生活期间,我们有一些共同购置的财产,像房子、车子之类的,还有一些存款。我不太清楚这些财产该怎么分割,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式呢?希望能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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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这里的共同生活,一般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 首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财产概念。共有财产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就是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比如两人共同出资买房,约定了各自出资比例,那么就按照这个比例对房子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而共同共有是指共有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财产。 对于共同生活期间财产的分割,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努力获得的收入,或者一起出钱购买的财产,在分割时通常按照一般共有来处理。 具体分割方式上,如果能证明是个人财产的,那这部分财产就归个人所有。比如一方在同居前就已经拥有的房产、车辆等,或者是在同居期间通过继承、赠与等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而对于共同财产,一般会先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例如,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财产的贡献较大,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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