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协议离婚时怎样分财产和分割财产?

我打算和配偶协议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方面一头雾水。我们有共同的房产、存款,还有一些投资。我不知道该按照什么原则来分,也不清楚哪些算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想问问协议离婚时财产到底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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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协议离婚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环节。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是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的。 在协议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基本原则是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你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这种分配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这种分割协议就是有效的。例如,你们可以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存款,可以按照双方协商好的比例进行分割等。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会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男女平等原则,不能因为性别差异而在财产分割上有所偏袒;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会适当考虑子女的抚养情况以及女方的生活需求;三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比如对于生产资料的分割,会尽量考虑如何有利于生产经营;对于生活资料,会考虑如何方便双方的生活。此外,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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