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有冷静期吗?
我和另一半都想离婚,是自愿离婚的。但听说现在离婚有冷静期,不知道自愿离婚这种情况到底有没有冷静期啊,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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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自愿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所谓离婚冷静期,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不会马上发给离婚证,而是要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一方反悔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当夫妻双方自愿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首先会进入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撤回申请。如果三十天冷静期过去后,双方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还有接下来的三十天,在这三十天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才会完成离婚登记。要是这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程序也就终止了。所以,自愿离婚是明确有冷静期规定的,这也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给双方一个重新思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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