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定金该怎么办?
最近遇到了一个烦心事,看中的房子被卖家卖给了别人,之前还交了定金。现在不知道这定金能不能拿回来,要是能拿回来,能拿多少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看看自己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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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下,定金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保证合约有效执行而自愿达成共识,其中一方事先缴纳一定数额货币作为担保。例如,在房屋买卖中,购房者为了确保卖家会按照约定将房屋卖给自己,会向卖家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卖家因单方面违约导致购房者解除合同,则需退还双倍定金。这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也就是说,如果卖家将房子卖给了其他人,这属于卖家单方面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但如果购房者自身存在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那么购房者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如果遇到一房二卖且涉及定金纠纷的情况,购房者可以先尝试与卖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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