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了,但是在财产分割上犯了难。我们有共同的房产、存款,还有一些个人的物品。我不太清楚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是一人一半吗?有没有特殊情况呢?想了解一下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则。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要区分清楚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挣的钱、一起买的东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是属于个人所有的,不参与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的是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商量好财产怎么分,那可以按照双方商量好的结果来。但要是双方商量不拢,就只能请法院来判决了。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很多因素,比如子女由谁抚养,女方的权益,还有有没有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等情况。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另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处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