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中过错方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打算诉讼离婚,我觉得对方在婚姻里有过错,像经常不回家还和别人暧昧聊天,对家庭不负责。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在诉讼离婚时财产会怎么分啊?是过错方一定会少分吗?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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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中,关于过错方财产的分割是这样的:首先,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这些始终归个人所有,不会因为离婚而进行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不过,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存在过错,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存在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少分。 像《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几种情形,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不仅可能在财产分割上多分,还能要求损害赔偿。 但是在实际审判中,法官会综合多种因素判定。比如过错的性质和程度,如果过错方虽然有过错,但在经济上处于弱势,或者其过错并未对婚姻关系造成实质性的重大损害,那么财产分割也不一定会明显倾向于无过错方;还有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若过错方对家庭在经济等方面贡献较大,也会影响财产分割比例。总之,财产分割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追求公平合理地保障双方权益。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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