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三轮电动汽车右转时他人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


在驾驶三轮电动汽车右转时导致他人受伤,责任划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其发生交通事故,应根据机动车的相关规定承担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如果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追尾碰撞前车、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等十六种情形(具体可参照相关法规列举的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要是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若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另外,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这也为责任划分提供了法定程序和依据。 总之,具体的责任划分最终要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为准。相关概念:(机动车: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 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该方承担本次事件的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由于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过失共同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他们各自行为对于事故发生的影响及其过失的严重性确定的责任类别 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未有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失而发生的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