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是如何分配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我们在婚姻期间有一些股票、债券和投资基金份额。现在不知道这些该怎么分配,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时对于这些财产是按照什么规则来进行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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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于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分配,是很多面临离婚的夫妻关注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分配方式。 首先,需要明确这些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姻期间购买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所产生的收益,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些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就按照双方协商的方案进行分配。例如,夫妻可以约定一方取得全部的股票,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对于可上市交易的股票,法院通常会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比如,夫妻共有1000股某公司股票,法院可能会判决一方分得600股,另一方分得400股。对于债券,如果是记名债券,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归属,并由取得债券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对于投资基金份额,若为开放式基金,法院也可能按比例分割份额;若是封闭式基金,可能会在考虑市场价值后,由一方获得份额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外,如果这些财产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那么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配。但婚姻存续期间该财产产生的收益部分,可能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总之,离婚时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的分配,要先确定财产性质,再看能否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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