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中,被家暴了该怎么办理离婚?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被家暴后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来实现。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两种离婚方式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但在被家暴的情况下,达成协议可能会存在一定难度,因为施暴方可能不愿意配合,或者在协议过程中继续对受害方施加压力。 其次是诉讼离婚。这是在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受害方认为协议离婚无法保障自身权益时可以选择的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中,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所以,被家暴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法院认定家暴事实、判决离婚以及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保障受害方权益非常重要。 此外,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受害方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再次受到家暴伤害。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措施。 总之,被家暴后离婚,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