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约定金风险该如何防范?


立约定金是指当事人为了订立正式合同,在订立合同前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的目的是保证双方能够按照约定订立正式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让双方都有诚意去签订最终的合同而预先支付的一笔钱。 立约定金存在一些风险。一方面,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那么他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例如,你和对方约定支付立约定金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结果你又不想签了,那你之前交的定金对方就可以不用还给你。另一方面,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对方耍赖或者没有能力双倍返还的情况。 为了防范立约定金的风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在支付立约定金之前,一定要仔细审查主合同的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条款。你要确保这些条款你都能接受,避免在后续签订主合同时因为某些条款无法达成一致而导致损失定金。比如,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要明确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重要条款。 其次,要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立约定金的相关事宜。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书面合同要写明定金的数额、交付时间、交付方式,以及如果双方未能订立主合同,定金的处理方式等。这样在出现纠纷时,就有明确的依据。 再者,要合理约定定金的数额。《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例如,主合同标的额是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20万元,超过的部分就不能按照定金的规则来处理。所以在约定定金数额时,要根据主合同标的额合理确定,避免过高的定金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要保留好支付定金的凭证。无论是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还是其他方式,都要留存好相关的转账记录、收据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定金。 最后,如果在订立主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定金规则承担责任。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合同草案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