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公司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 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就解除的具体事宜,如经济补偿、离职时间等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 一般情况: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你因为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等原因,想要更换工作,就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30天后就可以离职。 - 试用期情况: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你刚到一家新公司工作,还在试用期内,发现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提前3天通知公司后就可以离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单方解除 - 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如果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你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或者工作环境恶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公司没有按时、按约定的金额支付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你有权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或者无故克扣工资。 - 未依法缴纳社保: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影响到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规章制度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公司规定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且没有合理的加班补偿,这就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的规定。 - 劳动合同无效: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 其他法定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