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多年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在我国,分居多年办理离婚手续主要有两种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明确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问题。然后,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您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据材料等。证据材料可以包括分居的证明,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以证明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分居只是判断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 总之,分居多年办理离婚手续,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是比较便捷的方式;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