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离婚,离婚有什么程序?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它们的程序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具体程序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都写清楚。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从申请离婚开始,有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内,双方需要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程序为:首先是起诉阶段,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告知被告进行答辩。接着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离婚案件结束;如果调解离婚,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