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在外地如何进行协议离婚?

我和另一半都在外地工作,现在我们想协议离婚,但不知道在外地该怎么操作。是必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还是在外地也有办法?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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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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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外地协议离婚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协议离婚的概念。协议离婚,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一起到相关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等进行核实,而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能够更方便地获取这些信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并且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在外地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达到类似协议离婚的效果。具体来说,如果夫妻双方在外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该地可以被认定为经常居住地。此时,夫妻双方可以向该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外地进行诉讼调解离婚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明等。居住证明可以是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等,用以证明被告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需要就离婚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也随之解除。 综上所述,人在外地如果想协议离婚,原则上需要回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如果符合在外地诉讼调解离婚的条件,也可以通过向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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