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拍卖房屋有哪些最新法律规定?
我有套房子因为债务纠纷要被法院执行拍卖了,我不太清楚现在执行拍卖房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比如拍卖流程、价格确定、我作为原房主有哪些权益等方面,希望了解一下最新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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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拍卖房屋是在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对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拍卖以清偿债务的一种法律手段。
首先,关于拍卖的启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也就是说,当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有权对其名下房屋启动拍卖程序。
其次,拍卖的流程。法院会先确定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明确,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后,法院会确定拍卖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第一次拍卖流拍,第二次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再者,关于原房主的权益。在拍卖过程中,原房主有知情权,法院有义务告知其拍卖的相关事宜。同时,如果房屋是原房主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如果给予原房主一定的宽限期并提供临时住房等保障,也可以进行拍卖。此外,拍卖成交后,原房主应配合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等。
另外,在拍卖公告方面,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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