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怎么起诉离婚?


在夫妻双方都在外地的情况下起诉离婚,这是许多人面临的现实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且有一方已经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另一方可以在该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需要准备起诉材料。一般来说,要准备好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以及事实和理由。证据方面,如果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都可以一并提交,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接着是立案。将准备好的起诉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开庭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诉讼,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进行举证和质证。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案件事实,然后依法作出判决。 最后,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需要注意的是,在外地起诉离婚时,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告在该地的经常居住地情况,否则可能会面临法院不予受理或者移送管辖的情况。总之,夫妻双方都在外地起诉离婚,虽然有一定的复杂性,但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是可以顺利解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