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有两个孩子怎么离婚?
我和另一半没领结婚证,但有两个孩子。现在感情不和想分开,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不清楚在这种没结婚证却有孩子的情况下,走什么程序才能把关系理清,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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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结婚证却育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离婚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此时,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直接分开就行。要是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以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其次,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先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即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来处理;也可以不补办结婚登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管是上述哪种情况,双方首先都可以进行协商。若协商不一致,可以申请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以孩子的利益为主,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生活条件、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例如,不足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婚姻状态。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共同生活形成的关系,在法律上与婚姻关系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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