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的序时核算是怎样进行的?


库存现金的序时核算,简单来说,就是按照现金收支业务发生的时间先后顺序,逐笔、连续地记录和反映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这一核算方式有助于企业对库存现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现金的安全与完整。 首先,库存现金序时核算主要是通过设置和登记现金日记账来完成的。现金日记账是一种特殊的明细账,它就像是一个详细的现金流水账本,专门用来记录企业每天的现金收支情况。企业必须设置现金日记账,并且要保证其格式规范、记录准确。 从登记方法来看,现金日记账一般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后的现金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由于只填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不填制现金收款凭证,所以这种情况下,现金的收入数应根据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登记。 在登记现金日记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第一,“日期”栏中填入的应为据以登记账簿的会计凭证上的日期,现金日记账一般依据记账凭证登记,因此,此处日期为编制该记账凭证的日期。第二,“凭证字号”栏中应填入据以登账的会计凭证类型及编号。如企业采用通用凭证格式,根据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填入“记×号”;企业采用专用凭证格式,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填入“收×号”。第三,“摘要”栏简要说明入账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力求简明扼要。第四,“对方科目”栏应填入会计分录中“库存现金”科目的对应科目,用以反映库存现金增减变化的来龙去脉。第五,“借方金额”栏、“贷方金额”栏应根据相关凭证中记录的“库存现金”科目的借贷方向及金额记入。 登记现金日记账还有一个重要的要求,就是每日终了,应分别计算现金收入和付出的合计数,结出余额,同时将余额与出纳员的库存现金核对,即通常说的“日清”。如账款不符应查明原因,并记录备案。月终同样要计算现金收、付和结存的合计数,通常称为“月结”。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现金日记账作为明细账的一种,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规范登记和核算。违反本法规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等行为,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企业在进行库存现金序时核算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