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异地鉴定该怎么做?


医疗事故异地鉴定是指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患双方为了确保鉴定的公正性,不选择当地的鉴定机构,而是申请由异地的相关鉴定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的活动。 首先,了解申请异地鉴定的依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虽然条例未明确提及异地鉴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保证鉴定的公平公正,可通过法定程序申请异地鉴定。 其次,申请异地鉴定的程序。通常有两种途径,一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患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共同向异地具有资质的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双方需要签订共同委托鉴定的协议书,明确委托鉴定的事项等内容。二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如果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查后,认为有必要进行异地鉴定的,可以移交异地相应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然后,准备相关材料。申请鉴定时,需要提供一系列材料。医疗机构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患者则要提供身份证明、门诊病历等能反映诊疗过程的资料。 最后,等待鉴定并参与相关程序。医学会受理鉴定申请后,会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组会对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整个鉴定过程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最终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情况。 总之,医疗事故异地鉴定有其法定的途径和流程,医患双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鉴定工作的开展,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