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要怎么办理?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能有效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可以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婚前财产公证属于财产分割相关的公证业务,在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内。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第一步是准备材料,一般需要双方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像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是提出申请。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这里要注意,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是公证员审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是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此外,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还需要注意一些事项。比如,办理公证的时间最好在结婚前,如果婚后办理,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财产已经混同的问题,增加公证的难度。同时,公证的财产范围要明确,不能模糊不清,否则可能影响公证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