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如何提前解除合同离婚?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不想再继续这段婚姻了,想提前结束。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双方协商,还是可以单方面申请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走哪些程序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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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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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并不存在“提前解除合同离婚”这种表述,准确来说,涉及到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首先是协议离婚。它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民法典还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这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综合认定。 综上所述,一方若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选择与对方协商一致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也可以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离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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