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加班工资该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当公司拖欠加班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并要求相应的补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步骤和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加班工资的概念。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当遇到公司拖欠加班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除劳动关系: 第一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可以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公司提出支付加班工资的要求,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同时,劳动者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工资条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第三步,若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公司仍未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通知中,要明确指出公司拖欠加班工资的事实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和时间。 第四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当公司拖欠加班工资时,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