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告送达有哪些最新规定?

我有个官司,对方一直躲着不收传票,法院说可能要公告送达。我不太了解公告送达,想知道现在关于公告送达有啥最新规定,它具体咋操作,有啥要求和限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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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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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是一种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这明确了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和公告期。适用条件就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法定送达方式都无法送达时,才可以采用公告送达。而新规定将原来的六十日公告期缩短为三十日,提高了诉讼效率。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一般会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且要在案卷中详细记录采用公告送达的原因,比如经过调查确实无法找到受送达人,以及公告送达的具体经过,像在哪个媒体刊登公告、张贴公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公告送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确保整个送达程序符合法律要求,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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