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领失业金需要和单位如何解除关系?
我想领取失业金,但不清楚要和单位怎么解除关系才行。我担心如果解除关系的方式不对,就领不到失业金了。所以想了解一下,到底要以什么样的方式和单位解除关系,才能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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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领取失业金,与单位解除关系的方式需要符合一定条件。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失业金的概念。失业金是国家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对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是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一般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件,不能领取失业金。但要是属于上述“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就有可能领取。例如,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单位因经济性裁员等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这些都符合领取条件。 所以,若想领取失业金,要尽量使与单位解除关系的情形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在解除关系后,还需要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并表明有求职意向,这样才能顺利申请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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