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领证但办过酒席,该怎么解除婚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只办了酒席。现在感情不和想分开,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解除‘婚姻’,是直接分开就行,还是有其他的手续要办呢?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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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在我国,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没有领证只是办了酒席,这种情况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只是一种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不想继续共同生活,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像解除合法婚姻关系那样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直接分开就行。 不过,虽然不需要专门解除所谓的‘婚姻’,但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其他问题。比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关于财产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者有共同经营的收入等,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因素来合理分割财产。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支付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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