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十级工伤标准如何鉴定?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想知道要是被认定为工伤的话,十级工伤的标准是怎么鉴定的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依据,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好为后续做准备。
展开 view-more
  • #十级工伤
  • #工伤鉴定
  • #鉴定标准
  • #劳动能力
  • #工伤法规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十级工伤鉴定是依据国家制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受伤后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的过程。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指的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而十级工伤是工伤伤残等级中相对较轻的一级。 关于十级工伤的鉴定标准,2014年国家发布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 - 2014,这里面详细规定了十级工伤的各种情形。例如,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²;全身瘢痕面积<5%,但≥1%等都属于十级工伤的范畴。 鉴定的流程如下:第一步是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步是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第三步是得出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如果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