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伤残如何赔偿?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赔偿包含多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要是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 其次,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具体标准要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再者是残疾赔偿金,它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的。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级伤残的话,就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另外,医疗费是实报实销的,涵盖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职工治疗工伤一般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地方规定标准乘以住院天数来计算。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按地方规定执行。这部分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统一筹划工伤保险基金的地区。 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