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当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撤销权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意味着,当你签订的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时,你需要通过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来行使撤销权,而不能仅仅是口头或书面通知对方。 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可见,因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签订的合同,也需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来行使撤销权。 此外,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所以,当你想要行使合同撤销权时,首先要确定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然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这样,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