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做了一些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事情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撤销这些行为,以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从行使条件来看,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如果根本不存在债权,自然也就谈不上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来保障债权了。比如,你借给朋友钱,有借条或者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这笔债权的存在。其次,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像前面提到的无偿转让财产、低价转让财产等。而且这种行为必须是在债权成立之后实施的,如果在债权成立之前就已经处分了财产,一般不能行使撤销权。最后,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的这些处分财产的行为导致其财产减少,无法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比如,债务人把自己唯一的房产无偿送给别人,导致没有财产来还你的钱,这就属于有害于债权的行为。 在行使方式上,债权人撤销权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债权人不能自己直接去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而是要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来判决是否撤销。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人存在符合撤销权行使条件的行为。比如,要证明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的价格明显不合理,以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低价转让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等。 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债权人的主张成立,会判决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旦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自始无效,财产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这样,债权人的债权就有可能得到保障。 总之,债权人撤销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当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行为的威胁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行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