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债权人撤销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的某些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这些行为,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债权能够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首先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从客观条件来看,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比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并且这种处分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同时该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了损害,也就是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可能无法得到全部清偿。从主观条件来说,如果是债务人的无偿处分行为,不要求债务人及第三人有主观恶意;但如果是有偿处分行为,就要求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也就是存在主观恶意。 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人存在损害其债权的行为以及相对人存在主观恶意(如果是有偿行为)。法院在审理后,如果认定债权人的主张成立,会判决撤销债务人的相关行为。一旦该行为被撤销,就自始无效,财产应当恢复到行为发生前的状态。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撤销权有时间限制。根据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这是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避免债权人长期不行使权利而影响市场秩序。






- 诈骗了三万,钱已经退了还会判实刑吗?
- 醉驾163无事故初犯会怎么判?
- 抢夺方向盘是怎么判的?
- 诈骗罪从犯如何量刑?
- 假释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签署日期是什么时候?
- 朋友拿我身份证注册公司股东有什么风险和法律后果?
- 居民楼消防通道被占用该怎么办?
- 变道完成后追尾的责任如何认定?
- 民法典对租房维修有哪些规定?
- 生育登记已通过后如何拿纸质版?
- 拘役是否有缓刑期的可能,该怎么查询?
- 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违法行为该怎么处理?
- 民事诉讼被告上诉后一定会开庭吗?
-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主要包括哪些?
-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表决权行使的?
- 打架杀人最多会判刑几年?
- 申请购房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 护士注射杀人,故意杀人罪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2024年辞退临时工需要补偿吗?
大家都在问
- 诈骗了三万,钱已经退了还会判实刑吗?
- 醉驾163无事故初犯会怎么判?
- 抢夺方向盘是怎么判的?
- 诈骗罪从犯如何量刑?
- 假释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签署日期是什么时候?
- 朋友拿我身份证注册公司股东有什么风险和法律后果?
- 居民楼消防通道被占用该怎么办?
- 变道完成后追尾的责任如何认定?
- 民法典对租房维修有哪些规定?
- 生育登记已通过后如何拿纸质版?
- 拘役是否有缓刑期的可能,该怎么查询?
- 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违法行为该怎么处理?
- 民事诉讼被告上诉后一定会开庭吗?
- 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主要包括哪些?
-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东表决权行使的?
- 打架杀人最多会判刑几年?
- 申请购房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 护士注射杀人,故意杀人罪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2024年辞退临时工需要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