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在法律领域,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赠与人撤销权的行使则是在一定条件下,赠与人可以取消这份赠与。 赠与人的撤销权可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首先来看任意撤销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如果赠与的财产还没有转移给受赠人,比如房产还未办理过户手续,车辆还未办理产权登记等,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但要是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或者是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就不能随意撤销了。 再说说法定撤销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里的法定撤销权赋予了赠与人在特定情况下的救济权利。比如受赠人对赠与人实施了严重的伤害行为,或者原本有扶养赠与人的义务却不履行,又或者没有按照赠与合同的约定去做,赠与人就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受赠人。通知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书面通知更为妥当。当赠与人依法撤销赠与后,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的财产。如果受赠人拒绝返还,赠与人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赠与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依据和条件限制的。在实际生活中,赠与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法正确行使撤销权,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受赠人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避免因自身不当行为导致赠与被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