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财产权利该如何行使?

我结婚几年了,和伴侣在财产方面有些分歧。我们有一些共同财产,也有各自的个人财产,但不清楚在使用和处理这些财产时,彼此的权利和界限在哪里。比如,我想动用一笔共同存款去投资,伴侣却不同意。我想了解一下,夫妻财产权利到底该怎么行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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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财产权利的行使涉及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面的权利。以下从不同方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财产的类型,主要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意味着,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对于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比如,日常的买菜、购买生活用品等小额支出,一方可以自行决定。但对于重大财产的处理,如出售房屋、车辆,或者进行大额投资等,应当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如果一方擅自处分重大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主张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这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所有,所有权人对其个人财产拥有独立的处分权,无需经过另一方同意。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其有权决定是否出售、出租等。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权利的行使有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夫妻之间有合法有效的财产约定,那么在行使财产权利时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财产权利行使方面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总之,夫妻在行使财产权利时,要遵循法律规定,尊重对方的权利,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财产问题,以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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