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行使因重大误解产生的撤销权?
我之前签了一份合同,当时以为合同条款对自己很有利,就没仔细看。后来发现里面有很多对我不利的地方,感觉自己是因为重大误解才签的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行使撤销权呢?
展开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当出现这种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等情况时,当事人就拥有了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要行使因重大误解产生的撤销权,不能自行单方面宣布撤销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而是要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来实现。 在行使撤销权之前,要先确定自己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误解。这需要考虑几个方面,首先是误解是否是对民事法律行为的主要内容发生了错误认识,比如对合同的关键条款理解错误。其次,这种误解必须是因为行为人自己的疏忽、缺乏经验或者信息不通等原因造成的,而不是对方的欺诈等行为导致的。最后,因为这个误解订立的合同等民事法律行为,给自己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一旦确定可以行使撤销权,就要注意时间限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所以,发现自己因重大误解订立了合同等情况后,要尽快行动。 在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要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存在重大误解,比如交易时的沟通记录、相关的文件资料等。通过这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让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相信自己的情况符合重大误解的条件,从而支持撤销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