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婚姻官司该怎么打?


在探讨无证婚姻官司如何打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无证婚姻”的概念。在法律上,“无证婚姻”通常指的是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我国法律处理上与合法登记的婚姻有所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未进行结婚登记,双方之间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当涉及到无证婚姻官司时,常见的纠纷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上。 在财产分割方面,由于双方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如果是按份共有,就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如果是共同共有,在无法确定出资份额时,通常会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比如,双方一起出钱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在分割时就要根据各自的出资比例来确定份额。如果无法证明出资比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相关法律依据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关于同居期间财产处理的规定。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接下来谈谈打官司的具体流程。首先是准备材料,要准备好能够证明双方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双方存在同居关系的证据,比如共同居住的证明、邻居的证人证言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准备好财产的相关凭证,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记录等;涉及子女抚养的,要准备好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 然后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如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之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要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