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官司里顺便解决民事赔偿的事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起诉阶段。你得是因为犯罪行为受到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要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要求赔偿的具体金额和项目)以及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接着是法院受理和审理阶段。法院会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受理。在审理过程中,会和刑事案件一并审理,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审理时,你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的损失,比如医疗费发票、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等。 最后是执行阶段。如果法院判决被告进行赔偿,而被告不主动履行的,你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的执行措施来拿到赔偿款。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范围一般仅限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通常不在赔偿范围内。而且,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来进行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