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怎样提出离婚申请?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离婚但不知道该怎么操作。我作为夫妻中的一方,要怎么提出离婚申请呢?是直接去法院还是有其他流程?具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希望了解详细的申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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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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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申请主要有两种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分别介绍。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同时对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财产如何分割、债务如何承担等问题作出清晰的约定。接着,双方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通过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理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对是否准予离婚进行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第一步是起诉,想要离婚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和理由等内容。相关证据可以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据等。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对起诉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法院在立案后,会安排时间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试图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达成离婚协议。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入审理程序。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判决。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总之,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申请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按照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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