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么样才能提起离婚诉讼?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结束这段婚姻。但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我只能走诉讼离婚这条路。可我完全不清楚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什么条件、准备哪些材料,具体流程又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提起离婚诉讼的相关事宜。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了解相关的条件、准备必要的材料,并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简单来说,只要夫妻一方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就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最终是否能判决离婚,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一般需要准备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还需要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此外,如有子女,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口簿;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如果有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应一并提供,比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最后,是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第一步,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步,将准备好的起诉状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法院,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第三步,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总之,提起离婚诉讼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准备好充分的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在整个过程中,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