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怎样立案?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抗诉如何立案。 首先,我们要明白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在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接下来是抗诉立案的具体流程。一般来说,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收到申诉材料后,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错误,审判程序是否合法等。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符合抗诉条件的,就会决定立案。 在提出申诉时,当事人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申诉书、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及能够支持申诉理由的证据材料。申诉书要详细写明申诉的理由和请求,证据材料要真实、合法、有效。 最后,关于立案的时间和后续处理。人民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抗诉立案,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重新审理可能会作出维持原判、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等不同的结果。 总之,抗诉立案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在整个过程中,当事人要积极配合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提供准确、完整的信息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