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怎么填写才有效?
我打算和配偶协议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但我不知道在离婚协议里关于财产这部分该怎么填写才具有法律效力,是要写清楚每一项财产的归属就行,还是有其他的要求呢?怕写错了以后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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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财产条款要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多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离婚协议本身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比如,一方不能通过欺骗对方,让对方误以为某些财产价值很低,从而在协议中放弃应得的份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然也要符合这些条件。 其次,财产填写要详细且明确。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要逐一列出财产的名称、数量、规格、价值、存放地点等信息。例如,对于房产,要写明房屋的具体地址、房产证号、购买时间、是否有贷款等;对于车辆,要写明车辆的品牌、型号、车牌号、购置时间等。同时,要明确各项财产的归属,即哪些财产归男方所有,哪些财产归女方所有。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因财产归属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再者,协议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通过离婚协议逃避债务,将夫妻共同财产全部转移给一方,而让另一方承担全部债务,这种行为是无效的。此外,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 最后,离婚协议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签订后,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如果只是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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