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在我国,争取小孩抚养权是一个涉及多方面考量的法律问题,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抚养权的概念。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法律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有不同的考量: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依赖母亲的照顾。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是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律尊重他们的意愿。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中有相关规定。 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在争取抚养权时,还可以从以下方面努力:稳定的收入和经济状况,这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良好的居住环境,让孩子有稳定的生活空间;自身的品德和教育背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陪伴孩子的时间和能力,能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照顾等。 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抚养权的归属。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