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怎么抢夺孩子抚养权?
我和配偶已经离婚,孩子抚养权判给了对方,但我觉得自己更有能力、更适合抚养孩子,想争取变更抚养权。我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法院会根据哪些因素来判定抚养权归属。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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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采取相应的措施,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父亲可以向法院提出抚养权变更的请求,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母亲不适合抚养孩子,而自己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例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想要争夺抚养权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证据: - 证明自己的经济实力更强,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生活。比如提供工资单、银行存款证明、房产证明等,显示自己有足够的收入和财产来抚养孩子。 - 证明自己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例如居住的小区环境安全、安静,附近有优质的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自己和家人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陪伴。 - 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例如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吸毒等;或者对方的工作性质导致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等。 最后,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自己生活,那么在争夺抚养权时会更有优势。但需要注意的是,要通过合适的方式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意愿,并且要确保孩子的意愿是真实的,而不是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 总之,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充分准备证据,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并且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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