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怎么才能拿到赔偿?


工伤认定后要拿到赔偿,一般需经历以下步骤。 首先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只是确定了伤害属于工伤范畴,但要确定赔偿数额,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接着是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项目有所不同。例如,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然后是申请赔偿。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发票等,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是领取赔偿。经审核通过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会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职工要留意款项到账情况,确保赔偿顺利拿到手。总之,工伤认定后拿到赔偿需要按规定的流程进行,职工要及时关注每个环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