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之后如何拿到赔偿?


当劳动者完成工伤认定后,接下来进入获取赔偿的关键阶段。这一过程主要包含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项目与标准、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等步骤。 首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鉴定委员会会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按照相关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其次,确定赔偿项目与标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例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再次,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在确定了赔偿项目和标准后,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只需承担一小部分,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双方可以就赔偿的支付方式、时间等细节进行协商。若协商达成一致,双方签订赔偿协议,用人单位按照协议支付赔偿款。 最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最终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