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解散后债务该怎么要回来?

我之前给一家公司供应货物,他们还欠我一部分货款没给。最近听说这家公司要解散了,我很担心我的钱要不回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方式去要回这笔债务呢?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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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公司解散时,债权人想要追讨债务,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清算指的是公司解散后,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查和处理,以了结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债权人则是指对公司享有债权的个人或单位,像上述提到的供货方就是公司的债权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当得知公司要解散时,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公司是否依法成立清算组。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成立了清算组,债权人要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自己的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申报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比如供货合同、发货单、对账单等。 如果公司逾期没有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及时组织清算,这样能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债权人要积极配合清算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同时,要关注清算组对公司资产的处置情况,确保自己的债权能够得到公平的清偿。若对清算组的工作有异议或者发现清算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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